ST浩源: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将被拍卖 不影响投资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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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浩源: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将被拍卖 不影响投资者索赔)
8月1日晚间,因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戴帽的ST浩源(002700)公告相关占用资金还款进展,称控股股东7月份处置个人资产和融资等方式筹措资金还在办理过程中,本月度未向归还占用资金和利息,截至7月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约50045.72万元(不含利息)。
此外,ST浩源7月26日晚间发布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拍卖标的物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举东的一致行动人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盛威实业”)持有的95040000股股份,都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4986%。不过,此次股份将被拍卖事项与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项之间并无相关性,是盛威实业其本身的债权方实施的司法处置,如股份后期拍卖成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发生变更,但会降低实控人对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需要指出的是,ST浩源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相关信披违规受罚,面临着投资者的索赔。
2021年8月2日,ST浩源收到中国证券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经新疆监管局查明,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其为关联人提供8000万元担保及因担保责任产生的6007.51万元资金占用的事项、同时其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未履行关联方交易决策程序,关联交易金额累计5.37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43%。且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直至2020年4月29日,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了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上述违法行为发生后,从ST浩源2022年年报的披露来看,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并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公司已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而且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的约定向公司归还占用资金和利息。
2022年年报中ST浩源还表示,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而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此受到中小投资者索赔,公司委托了专业律师团队,通过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和诉讼仲裁等方式,妥善解决和处理了投资者的诉求,最大限度维护了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投资者的权利。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骆意律师表示,凡是以下两个时间段的亏损投资者——1、2019年3月28日至2020年1月6日期间买入ST浩源股票,且在2020年1月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2、2019年3月28日至2020年4月13日期间买入ST浩源,且在2020年4月1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目前均可提出索赔,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征集。
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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